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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表日期:2006年6月4日        已经有1628位读者读过此文
 
 

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

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从事学生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全面贯彻《中小学校德育大纲》和《高中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二、根据德育大纲和学生的实际情况,组织各年级实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,负责制订、修订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,报学校审议、审定后予以执行,加强校风校纪建设。

三、负责学校的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抓好学校的日常传达和保卫工作。

四、做好各年级班主任的考评工作,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五、指导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的日常工作,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,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。

六、积极组织各年级班主任、学生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,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,了解学生思想状况。

七、负责全校学生保险事宜的办理和扶贫解困工作,负责各项助学金、困难补助金的审核、发放。
  八、组织学校、社会、家庭三结合的教育活动,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文体活动。

九、负责学生的学生证、团员证、学生牌等证件的审核、发放和管理工作

十、做好先进班集体、特色班级和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和奖励工作。

十一、加强品德教育、纪律教育、安全教育,处理学生中出现的违犯校规校纪问题,杜绝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违法乱纪案件。

十二、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。

十三、抓好学生的考勤,办好学生请假和出入校门的审批手续。

十四、负责抓好教室、卫生区、宿舍的卫生工作,做好检查、评比工作。

十五、指导班主任对学生的操行评定,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,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。

十六、负责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开展文化、艺术、体育、科技等课外活动,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。

十七、负责学校各项体育活动的组织及运动队的训练、比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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